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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死人饷 -
“死人饷”:主要表现为在职离退休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2008年,安徽省砀山县清理出在职离退休死亡98人,遗属补助人员死亡88人,占“吃空饷”人员的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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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编制饷 -
“编制饷”:主要变现为在职人员不在岗、不领工资,但仍占用单位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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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 -
“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2011年4月,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针对当地发生的数起国家工作人员“带薪坐牢”现象开展专项调查,发现近三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判刑61件61人,有32人的工资没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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