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井控设备配套要求 -
井控设备配套要求:
(1)防喷器控制系统控制能力应与防喷器组及管汇等控制对象相匹配(留有至少一个备用控制头)。
(2)节流管汇、压井管汇及其所有管线、闸阀、法兰等配件的额定工作压力,必须与防喷器的额定工作压力相匹配。节流、压井管汇所装压力表量程应大于井控装置压力级别,压力表下应有阀门控制。各闸门应保证手轮完好、开关灵活,挂牌编号(或将编号印刷于闸门本体上,并标示开关状态。
(3)井队应配备齐全钻具内防喷工具。二开及油气层钻井过程中,入井钻具中必须在近钻头位置安装钻具止回阀,钻台上配备与钻具尺寸相符的钻具止回阀,并配有抢装工具;在大门坡道上准备相应的防喷单根,其上端接常开状态的旋塞阀。在便于取用处准备一柱在中单根上端或下端装有常开状态旋塞阀的防喷立柱。
(4)现场至少配备两套液面报警器。
(5)送井井控设备必须符合其检验、检测时间间隔要求,且必须在有资质单位按额定工作压力试压,出具试压合格证,随设备送井。井控装置检测试压日期与送井使用日期超过半年应重新检测试压合格后送井。
(6)各作业工况,防喷器闸板芯子应与钻杆尺寸相符。
-
12.
井控设备试压要求 -
井控设备试压要求:
(1)全套井控设备在井上安装好后,进行清水试压(冬季用防冻液体)。试压应由专业试压队伍进行。
(2)在不超过所下套管抗内压强度80%的情况下,闸板防喷器、节流管汇、压井管汇、内防喷管线试压到额定工作压力;否则,试压到所下套管抗内压强度值的80%。对只下表层套管、无技术套管的井,防喷器用清水试压,试压值为14MPa,稳压不少于15min,压降不大于0.7MPa。
(3)放喷管线试压值不低于10MPa,稳压不少于15min,压降不大于0.7MPa。
(4)全套井控装置在现场都应进行低压试验,试压值为(1.4~2.1)MPa,稳压时间不少于10min,压降不大于0.07MPa。
(5)各种内防喷工具在井控车间用清水试压,试压到额定工作压力,稳压不少于15min,压降不大于0.7MPa。
(6)井口设施、井控装置在现场安装完毕或更换部件、换装套管闸板后均应进行密封试压。
(7)防喷器控制系统、各防喷器液缸和液动闸阀应用液压油做21MPa控制元件、油路和液缸可靠性试压,试压稳压时间应不少于10min,密封部位无渗漏,其压降应不大于0.7MPa。
-
13.
井控设备安装及使用要求 -
井控设备安装及使用要求:
(1)安装防喷器前要认真检查闸板芯子尺寸是否与使用的钻杆相符,要求液控系统功能齐全,液控管线不得有刺漏现象。
(2)井队技术员负责对所有防喷装置及附件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3)防喷器主体安装时,应使安装液控管线一面向后,应校正井口、转盘、天车中心,其偏差不大于10mm。
4)井场设备安装要以井控为中心,放喷压井管汇方向不得有任何影响压井作业的设备和障碍物。
(5)压井阀门端应以Φ51mm由壬接出,以备与水泥车等压井设备管线相连接。
(6)闸板防喷器应配备手动或液压锁紧装置。
(7)节流管汇前应设置井控数据牌。
(8)防喷器控制系统电源线应从配电房(或发电房内)总开关后专线接出,用单独的开关控制,开关处应有明显标志。
(9)钻井防喷器除日常保养外,应定期进行检查。
(10)冬季施工时,节流、压井管汇、放喷管线必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管线内畅通。
-
14.
井控主要措施 -
井控主要措施
-
15.
一级井控措施 -
一级井控措施
(1)一开保证井眼规则稳定,水泥浆返到地面,否则要补打水泥帽。
(2)钻井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设计,遇有特殊情况可调整钻井液密度,保证安全施工。
(3)在钻开设计提示的第一个油气水层100m前必须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按钻井液设计要求储备重钻井液和钻井材料。
②“钻开油气层”的有关规定
(4)钻进中应有专人观察记录钻井液出口管,发现钻井液面升高,油气侵严重,钻井液密度降低,黏度升高等情况应停止钻进,及时汇报,采取相应措施。
(5)钻至油气层,按地质要求循环观察,不得一次钻穿。
(6)认真做好防火工作,井场按消防规定备齐消防器材,电器设备、照明器具、输电线路及其开关符合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要求,钻台与机泵房下面应无积油。
(7)固井中发生井漏要往环空灌钻井液,强行固井。固井完2h内装好井口,防止水泥失重造成井喷。易漏或有浅气层的井应先备有环空灌钻井液装置后再固井。
-
16.
二级井控措施 -
二级井控措施
(1)防喷器的使用要点
(2)控制系统的使用要点
(3)熟练"四·七"动作,钻开油气层前进行一次"四·七"动作演习。熟练掌握司钻法、工程师法的压井方法。
(4)井控装置始终保持灵活好用,应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定人定岗。
-
17.
井控要求 -
井控要求
-
18.
井控培训要求 -
井控培训要求:人员培训要求按《井控培训管理规定》执行,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
19.
开钻及钻开油气层前的井控要求 -
开钻及钻开油气层前的井控要求:
(1)每次开钻前,钻井施工方均应按石油行业标准进行井控自检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钻。
(2)开钻前,钻井技术人员在值班房内张贴钻井施工设计大表、“四•七”动作图解、井控工作大表。要有设计钻井液密度和实际钻井液密度两条曲线。
(3)应根据地质、工程情况制定防火及防井喷事故的应急预案。
(4)钻开油气层前钻井队应做工作:
(5)钻开油气层前100m开始至完井,每天做低泵速试验,记录泵冲数、排量和相应循环压力。
(6)重钻井液储备和加重材料要求:按钻井液设计部分要求执行。
-
20.
井控制度要求 -
井控制度要求:
(1)严格执行防喷演习制度。安装好防喷器后,各作业班按钻进工况进行一次防喷演习;其后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同工况的防喷演习,钻进作业应在3min内控制住井口,记录演习情况;演习不合格不得钻开油气层。
(2)严格实行24h干部值班带班制度。从钻开主要油气层前100m,钻井现场应有井队干部24h跟班作业,组织钻井班组认真执行钻井设计和各项井控措施。
(3)严格执行钻开油气层前申报验收制度。钻开第一套油气层前100~150m,地质人员向钻井队提出钻开油气层的地质预告;钻井队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油气开发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钻开油气层申请,经检查验收合格并获批准后方可钻开油气层;获准一个月未钻开,须重新组织检查验收。
(4)严格执行坐岗观察制度。从进入油气层前100m开始到完井,应专人24h坐岗观察溢流显示和循环池液面变化,并定时将测量情况记录于“坐岗记录表”中。每15min测量记录一次,特殊情况可加密测量。起下钻井型套管每(3~5)柱(最长不超过15min)测量一次。坐岗人员发现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2 / 3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28 条